稷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经县编委批文同意,2006年3月2日正式成立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。 现有人员7人,设队长1名、副队长1名、监察员共5名,隶属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, 负责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机构职能:
1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和规律.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;
2、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情况。
3、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、控诉;
4.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。
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
队 长:张福明
联系电话:5532683
